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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长研修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 发布时间:2020-12-23 15:39:13 |  访问: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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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司局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同时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校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为城市和建设行业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包括全国设市市长培训、建设系统干部培训、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以及相关研究、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并着力打造“培训、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新型智库。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2021年度计划公开招聘6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欢迎报考。

一、招聘岗位

详见《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附件1)。

二、招聘范围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毕业生等)。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2021年8月前须取得毕业证以及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xyrsc622@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部门+学校名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应随时关注预留的电子邮箱、短信消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1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3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通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其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7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包括审核档案和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须在学院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编辑: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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